当利益把公共安全给压倒了,一个看上去简单的返乡决定就有可能演变成一场疫情传播方面的灾难。近日在内蒙古发生的事件,并不是单纯的“无知者无畏”,其背后有着清晰的牟利链条,这敲响了疫情防控当中人性贪婪的警钟。
事件的本质是非法营运
2022年11月19日至25日,内蒙古扎兰屯市的徐某私行组织了15次车辆运输,把约600名来自学校所在地的学生转运回乡。那次举动未获任何正规客运许可,也不符当时当地疫情防控转运规定,属典型非法营运活动。组织者躲开了所有正规申报及检疫流程,把学生置于完全不受监管与保护的流动环境里,给病毒传播造就了绝佳条件。
高昂收费暴露牟利动机
此次转运不是公益行为,收取了每名学生900元至1200元这些不等的费用,和当时正规客运渠道票价相比,仅需165元左右,数倍价差清晰揭示了组织者核心动机,利用学生急于返乡心理与特殊时期运力紧张局面。谋取高额利润,这种把商业利益放在公共卫生安全之上的行为,直接导致后续严重后果。
疫情防控链条被直接击穿
被私自组织起来的转运,绕开了全部既定的防疫环节。正规的学生返乡流程,要求提前报备,要进行核酸检测,需由学校与目的地“点对点”对接,得安排专用车辆,且要严格落实途中防护。然而,徐某所组织的车队,缺少统一的健康监测,没法确保车内人员的安全间距,更没法达成行程轨迹的闭环管理,致使整个防控体系在此处出现了极大漏洞。
造成多人确诊的严重后果
鉴于上述防控方面存在的漏洞,此次非法开展的转运活动致使多位人员确诊感染新冠病毒,这些学生各自回到家乡之后,把病毒带进了家庭以及社区,进而造成了疫情扩展的风险,这不但对学生的健康构成了危害,还为多个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增添了额外压力以及复杂情形,事件后果这般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了组织者能够获取的经济利益。
组织者已被立案追究责任
当前,事件的直接组织者徐某,就鉴于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依照法律予以立案侦查。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致使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出现传播或者存在传播严重危险的,势必会面临刑事处罚。此次案件的查处,彰显了执法机关对破坏防疫秩序行为所持的零容忍态度。
事件带来的深刻警示
这一事件对我们起到警示作用,处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这种背景之下,不管是任何环节出现的疏忽,还是任何个人所怀有的私欲,都极有可能成为会击垮防线的那个突破口。它向学校以及管理部门做出提醒,务必要为学生离校返乡构建起更为周密、更为便捷的官方通道。与此同时还告诫着所有的人,绝不能够因为一己私利或者仅着眼于一时的便利,就无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规定,不然的话势必会付出相当沉重的代价。
倘若您身处的城市或者学校,于进行学生、务工人员等群体返乡安排之际,您觉得最应当强化哪一个方面的管理,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规避类似的风险呢?欢迎于评论区去分享您的见解。
